-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泉委农组〔2025〕2号
- 发布机构:振兴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3
各县(市、区)党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5N0213)要求,按照《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贯彻措施》精神,为抓实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度监测范围
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各地当地物价指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变化情况,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结合2024年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各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2025年继续以无劳动力户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有劳动力户低于当地两倍低保标准,着重考虑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标准明确监测底线(详见附件)。
二、抓实三项监测机制
各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落实常态化监测机制,要结合日常走访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宣传媒介,鼓励引导符合监测对象标准的农户主动申报,确保在农户签订承诺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认定程序。要及时协调县直行业部门开展月筛查工作,聚焦新增残疾、低保边缘家庭、新增低保五保、农村孤寡、居住危房、饮水不安全、就业不稳定、因病因意外、精神障碍、“三失一偏”等农村困难对象,重点关注是否因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及时做好数据对接和核查工作。要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月摸排,制定风险预警台账及时跟踪,扎实开展季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不足。
三、强化落实帮促措施
在挂钩帮促方面,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成果过渡期工作要求,对现有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脱贫户继续落实体制内干部挂钩帮促,每季度至少落实一次入户走访,对监测对象实施“1+1+1” 挂钩帮促,其中镇、村挂钩干部每月至少落实一次入户走访。在产业就业帮促方面,要因户施策开展帮促,鼓励通过发展产业、消费帮扶等方式帮助对象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带动对象发展产业或就业增收。要充分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导师传帮带等培训形式,对有意愿的对象实施技能培训,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利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但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兜底安置,确保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数不低于2024年。在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方面,要聚焦短板弱项,因户施策落实危房改造、教育扶持、农村供水保障、资助参保和大病保险等行业部门政策。在兜底保障方面,要及时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经确认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执行延保12个月的政策。在应急救助方面,要对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出现“断崖式”致贫风险的,鼓励各地通过设立“防贫保”等金融保险产品、发动慈善组织募捐等措施,对突发性困难户及时开展应急救助。
附件: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标准汇总表
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标准汇总表
单位:元
县(市、区) |
有劳力户监测标准 |
无劳力户监测标准 |
洛江区 |
21600 |
10800 |
泉港区 |
21600 |
10800 |
石狮市 |
22600 |
11300 |
晋江市 |
21600 |
10800 |
南安市 |
21600 |
10800 |
惠安县 |
21600 |
10800 |
安溪县 |
19600 |
9800 |
永春县 |
19600 |
9800 |
德化县 |
19600 |
9800 |
台商投资区 |
21600 |
10800 |
备注: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要求,无劳动力家庭按低保标准作为监测范围,有劳动力家庭两倍低保标准作为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向上取整至百位数。全市低保标准分为三挡:①石狮市940元·月·人;②泉港区、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900元·月·人;③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15元·月·人。
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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